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
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需要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,担负基层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任务。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概括
1、招聘岗位:政府专职消防员;
2、工作地点: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,将统一分配到宁波市、区县各消防救援站工作;
3、工作时间内24小时驻勤,实行年带薪休假;
4、合同期限:3年,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(劳务派遣用工形式)。
二、应聘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自愿从事灭火和抢险救援、接警工作。
2、招聘年龄: 18-25周岁。
3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、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。体检基本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》规定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,体能通过达标考核,无不良嗜好。
4、男性,身体健康,身高不低于1.65米,体重不低于50公斤;
5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:
(1)受过刑事出发、治安处罚、劳动教养、少年管教的;
(2)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;
(3)有被公安机关辞退、解聘记录的;
(4)道德败坏,有偷盗等不良行为的;
(5)眼睛高度近视、有纹身、有精神病史及传染和其他慢性疾病的;
(6)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。
三、相关待遇
经面试、体测、政审和体检通过后,按照招收数量择优录取,政府专职消防员接受2个月的岗前集中教育培训(包食宿),岗前教育培训期间发放培训津贴,每月2010元。
经岗前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,签订劳动合同,具体待遇为:
1、工作期间包吃住,统一发放制式被装;
2、应发工资6万元左右/年(不含五险一金);
3、缴纳“五险一金”:五险为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生育、工伤险,一金为住房公积金。
四、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、面试、政治审查、体检、聘用的程序进行。